从绍兴县农业局获悉,近日,绍兴县财政安排560万元资金,补助和奖励参与土地流转发展规模经营的村级组织和有关主体。
据悉,绍兴县对村级组织将开展中介协调服务,促进土地集中连片流转,当年土地流转比例新达到70%以上的村,一次性给予5万元工作经费补助。对当年流入土地连片500亩以上、期限5年以上的工商业主、经营大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,除一次性给予5万元的基础设施补助外,每增加100亩,再给予1万元补助,并按40%、30%、30%的标准在三年内兑现。
同时,还将对以创新土地流转方式,新建立土地股份合作社的村,入股土地面积占全村农户承包面积85%以上,且入股总面积在400亩以上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,入股总面积在1000亩以上的一次性奖励30万元,全村农户承包土地100%入股的再奖励10万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