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泰州市高港区出台《关于奖励扶持重点企业和成长型企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》,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十佳企业奖励、上台阶奖励、财政贡献奖励、科技投入奖励、科技创新奖励、争创名牌奖励及上市奖励。
高港区经贸委有关负责人说,新政策的特点是突出奖励优秀企业家和管理层,突出奖励技术进步。
奖励企业“争先进位”。对综合考核排名分列前5位的重点企业和成长型企业,分别授予企业主要负责人“明星企业家”和“优秀企业家”称号,并分别奖励5万元。
对当年实现开票销售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以上的企业,按开票销售收入金额最低奖励5万元,最高奖励200万元。对当年实现净入库税收首次突破500万元以上的企业,按纳税额最低奖励20万元,最高奖励100万元。
奖励企业“投入创新”。对单个项目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,生产性设备和技术投入超过固定资产投资60%的项目,项目竣工投产后,按生产性设备和技术实际投资额的1%奖励。
对新认定的国家级“企业(工程)技术中心”和省级“企业(工程)技术中心”,分别奖励30万元和10万元。
奖励企业“创牌上市”。对新创中国驰名商标、中国名牌产品的企业奖励20万元;新获国家免检产品的企业奖励20万元。企业正式在境内外成功挂牌上市奖励60万元。
另外,重点企业及成长型企业实施亿元以上重大科技投入项目(不含土地),实行“一事一议”,由高港区委、区政府单独确定扶持办法。